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
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

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

公        告
2005年第4号


    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2004年12月21日通过的第1579号决议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,决定自2004年12月21日至2005年12月21日,禁止进口原产于利比里亚的所有原木和木材制品。自2004年12月21日至2005年6月21日,禁止进口原产于利比里亚的钻石。

 
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      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     
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    
二00五年二月六日